Thursday, 12 January 2017

No.86 We。

一。

想起自己以前的日记,往往都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尴尬和羞耻。为了那些庸人自扰的话语,为了那些无病呻吟的烦恼,也为了那些卑微的执着。还有写在页脚的那些誓言和执念,每每让我无地自容。

其实很想装作自己没有把那些令人难为情,天马行空的思绪写下来,然后把日记丢到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。永远掩盖起来,被时间和岁月封尘。

然而最后依然和以前无数次一样,没有做到。这应该归功于我那什么鸡毛蒜皮都爱留下来做纪念的性子。

二。

与四年前的自己相比,自认对文字的热爱已衰退不少。从某时某刻起,我不再用文字去记录心事。因为害怕哪一天身边的人发现了这个部落格,会让一些秘密无所遁形。

很多时候我并不喜欢让所有人知道我正在做什么。比如部落格,比如写小说。
曾经写过几篇短篇,但是后来发现笔下的情节实在让我尴尬症发作,因而停笔腰斩。

岁月如梭,我看过了无数言情小说,发现或许我从来不知道该怎么写好一篇小说。

这篇文可能是我这几年里更得最多字数的一篇。之前或多或少因为学业和生活压力,遗忘了这里。

正因如此,所以我回来了。

三。

下次见。

Sunday, 1 January 2017

No.85 谁的永恒。

一。

愈来愈精简。

终于熬过大考,无所事事、当夜猫子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今天,2017年1月2日。

想振作起来,找一份兼职。

厌倦了所有八卦,为别人的人生指手画脚的人。

是的,英文固然重要,但中文是我的母语。我不喜欢任何人对它有诸多评论。

原来分别就是这么简单。没有眼泪,没有过多眷恋,有的是午夜梦回的愕然和无措。

爱上摇滚乐。